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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教有關電信審查審驗18-1表
上次參加公會舉辦說明會後,我就加入公會,也經公會幹部解釋說明趕快辦理電信工程業執照(經過教導一次就辦過了!非常感謝!)



因為最近新建築物要完工審驗,它的18-1表內承攬人必須具備:電信工程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有通信同行找我,借用我公司名義作承攬人(因為我執照、會員證都有);所以想請教其他前輩這會有什麼看不到的後果及影響,我好以此說明來推辭。謝謝!



另外

※ 最近上公會網頁,開啟頁面很慢耶!什麼原因?可以改善嗎?

台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E-mail 回應於: 2009-08-03 10:16
  有關本會網站近期上網開啟速度變慢乙節,經請網管公司詳查結果;確如這位理事所說的,是瞬間流量爆增的因素造成的,可能是最近勞委會年度技能檢定考試第三梯次正在辦理學科測驗,有很多會員或同業先進有報考電信線路乙丙級考試,而到本網站閱讀題庫的原因吧!我們會持續請網管公司隨時注意並研究改善辦法。另外,我們也已計劃於明年度再度向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案爭取補助,將本網站再作深化處理,本會網站可是中小企業處補助案中全國排名名列前茅的績優單位,自九十四年建置迄今,總上網人數已突破354萬餘人了 ,很感謝大家對公會的愛護與支持。
台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E-mail 回應於: 2009-08-03 09:52
  依據電信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電信工程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並於一個月內加入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始得營業。....」。又依據電信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加入相關同業公會,而為營業之行為者;或違反同條第四項規定,未置符合規定資格之電信工程人員,從事電信工程相關工作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應勒令停止營業。」第四十七條第四項第四款規定: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至第七款情形,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時為止。罰則是非常的重,而且如果該案件並非自己承攬,但却在某種原因下蓋了章,還要負偽造文書之罪刑,小心會因小失大喔!
公會 理事 E-mail 回應於: 2009-07-30 11:29
  這位會員歡迎你加入公會,也希望你常到公會網站來看最新訊息。沒錯在說明會之前,本公會也宣導一段時期就是怕會員沒有NCC電信工程業執照而耽誤了工作!
我這二星期也接到一些同業來電(約十多家),希望借用我的NCC電信工程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影本送件【因為技師公會各地審驗處,98.4.1以後新建物送審驗時要填具NCC執照號碼、會員證號,也要附相關證件影本核對無誤】。
十二年前我曾經為通信同業蓋章(作承攬人),該案電信配線不是我施工,但他沒有營業登記而且說用我的公司名義檢驗較快通過,他還說放心他都有在保固,給我二仟元,半年後他倒了不見人影,70多戶因為他的工法錯誤大多無法裝機,要求電信局負責,因為是「自備自維」電信局也拒絕,找民意代表鬧起來,後來電信局查送驗資料說是蓋我的章要我負責,我只好自認倒楣,後來損失四、五萬元工料費將全部恢復正常。唉!就當花了這筆錢學一個教訓,我後來就堅持自己施工自己負責,免得賺小錢不成後來踩到大地雷!另一方面如果稅務機關透過管道,取得該建築物的18-1表;所有設計或檢測者,他們的費用很少,可是承攬人做這電信配線工程是一筆高額費用。如果不是你作卻是你蓋的章,不幸被稅務機關查到是漏報-補稅及罰款,更會損失慘重! 基於以上二種原因,我建議最好不要代驗、借牌等行為,以免『因小失大』。不知如此說明可否讓你瞭解此事嚴重性及後果,說法可以參考我的經驗!來婉拒對方請求。
最近公會網頁確實開啟很慢,因為許多會員進來看「教育訓練」、「審查審驗」、「入會方式」等,是量大造成,下一次理監事會議時再提出看看是否可以改善!【謝謝你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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