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会员来电反映:建议将现行表18-1表内第五栏需由专业技师或建筑师检测後签证之规定,改由承揽人签名盖章即可。原因在於很多承揽人将检测纪录表送给建筑师或电机技师签章时,他们都认为该项电信设备检测纪录表内容都不是他们的专业范围!并不了解检测内容也就不愿意核章,承揽人又必须花一笔钱再另请其他技师签章!如果只有少数技师可以担任这项检测工作,价格一定会涨价,羊毛出在羊身上,又要业主另再出这笔费用!另外也有一些业主认为该案已委由承揽人施作,就不愿意再出钱,造成纷争甚至工期延宕,故建议由合格(取得NCC电信工程业登记执照)的承揽人负责签章即可,不必再花钱请非专业人员来再次签章。
另外,考量电信设备施工丶安装都是由专业的承揽人来施作,接地丶电信线路特性等检测确认,还是应回归由真正具有电信专业的承揽人签章负责即可。现行水电工程也都也由承揽人签章确认即可!为什麽电信工程就要再多一层由检测技师来签章?有多此一举之感,而且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还有委托审验机构来执行审验,并抽一定比率来检测,而且各地审验处都由技师担任,最後也是技师来检测呀!为什麽还要2次技师检测。
本案本会於今(11月24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召开「建筑物屋内外电信设备工程技术规范」草案公开说明会中,由代表本会出席的范崇信理事当场提出,但因本项规定系依「建筑物屋内外电信设备装置规则」规定而来,并不在本次讨论范围之内,惟主席及承办人已表示该会已决定将於明年度修订「建筑物屋内外电信设备装置规则」,并同意於明年度会议中将本项纳入议程一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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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区电信工程工业同业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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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於:
2009-12-30 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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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於98年12月25日以通传技字第09843033350号函告:修正「建筑物屋内外电信设备工程技术规范」,并自99年7月1日起生效,相关资料内容欢迎径上该会网站:http://www.ncc.gov.tw/chinese/law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260&law_sn=1279&sn_f=1606&is_history=0或本会网站「下载专区」第六项「建筑物屋内外电信设备工程技术规范」栏中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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