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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辦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99年度下半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訓練計畫─電信線路佈線佈建術能精進班招生簡章,歡迎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台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辦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99年度下半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訓練計畫電信線路佈線佈建術能精進班招生簡章
補助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http://www.evta.gov.tw
訓練單位:台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班別名稱:電信線路佈線佈建術能精進班1、2
訓練班別
預訂訓練
起訖日期
上課時段
訓練
人數
訓練
時數
訓練費用5,200
政府補助
學員自費
電信線路佈線佈建術能精進班1
99年10月16日至
99年10月24日止
每週六、日
09:00~16:30
30
24
4,160
1,040
(政府補助80%)
(特定對象補助100%)
電信線路佈線佈建術能精進班2
99年10月30日至
99年11月07日止
(學員自付20%)
訓練目標:熟悉建築物綜合佈線佈建與電信配線、光纖接續操作,結訓後並輔導參加勞委會99年度「通信技術(電信線路)職類」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
課程內容與時數:
1.建築物綜合佈線佈建方式及施作檢測(一)、(二)…………(6 小時)
2.光纖接續操作實習………………………………………………(3 小時)
3.電信配線施工工法實習及說明【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試題講解】……(3 小時)
4.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試題實作………(12 小時)
授課師資:邀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講師、業界及本會現職高級工作技術幹部蒞會授課
《招訓對象》
1、學歷:高中以上,具通信及網路架設基礎者。
2、資格條件: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訊日為基準。
4、性別:男女不拘。
5、遴選學員標準:將相關資料送達公會後始完成報名程序,並需等待公會錄取通知始能上課。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負擔家計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配偶或直系親屬、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或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或受重傷者之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時數之三分之一,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退費辦法:依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99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3、34條規定辦理。
5、參訓學員或勞工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職訓局除不予撥付補助費或追繳已撥付之補助費外,並自作出不予補助處分日或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日起二年內不予補助:
1)偽造文書或以不實資料申領補助費。(2)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參訓或代他人參訓。
6、上課地點: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光華樓光一實驗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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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電信線路佈線佈建術能精進班」報名表
公司名稱
參加人員姓名
參加班別
 
 
 
 
 
公司聯絡人:                   聯絡電話:             
訓練單位聯絡人:傅 淑 華  '02-27013838 FAX:02-27073939
【補助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北區職訓中心】 http://www.nvtc.gov.tw/     申訴信箱:service@nvtc.gov.tw
聯絡電話:02-89903608分機363#楊小姐     FAX:02-22981210

※附件: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