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信法修正後,如果我只是純做買賣但是沒有做工程的會不會影響其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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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電信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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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於:
2007-10-16 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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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相信您的問題目前也是大家所一致關心的問題,到底電信法第43條修訂通過後,公司之營業登記裡有什麼項目才要加入電信公會。根據新法:「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設備,應交由電信工程業施工及維護。...電信工程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並於一個月內加入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始得營業」,另依經濟部訂頒之分業標準規定:凡在台灣區域內從事「電信設施與器材之設計、製造、裝﹝架﹞設及修護」等業務,依法領有證照之廠商,不論公營、民營,均應加入本會為會員。依此,凡在您公司營業登記有電信工程項目者,必須加入電信公會(強制入會),違者主管機關將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時為止,並應勒令停止營業,處分可說是非常的重,但如果貴公司純為買賣業而未施作工程,依法是可以不加入本會,但本會係全國唯一的電信工程專業公會,服務項目也非常多,如要加本會為會員,本會也非常的歡迎,相信新法施行後本會會員將會大幅度增加,如您能加入本會也將會為您帶來很多商機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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