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表18-6技師入鏡乙事,據小道消息(可信度極高)指出是因為某電機技師事務所用薄利多銷的方式經營,電機技師公會為不損壞其名譽又無法制止下,拿要求入境來防堵這種亂象.技師公會自己不檢討自己的會員,還拿審驗入鏡這事開刀,真是........是因為我們咖小漢(台)嗎?
再者,大家都知道我們電信承攬商不管是對建商或是水電公司絕多數都是總價承攬,工料費,審驗費,技師簽證費都含括在報價內還得另外開發票,而審驗繳費單抬頭卻只能開立起造人,如要更改還需另請起造人蓋公司大小章申請,造成極大困擾.重點是審驗繳費收據我們根本無法報帳,繳那麼多錢收據還不能用,實在是比一般水果攤的免用統一發票收據還不如,但如果要拿申請書去給起造人蓋章曠日廢時更是麻煩
所以,請公會拿出魄力聽聽我們的訴求,在開會時幫我們爭取一下我們的權益,造福廣大會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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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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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於:
2013-03-07 1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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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吳先生的意見,本會自始至終都非常關心及投入這件事情,我們也一再向電機技師公會表達我們反對的意思,現在一切就等他們公會3月22日在溪頭召開會員大會討論的結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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