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員
有關新建物「電信線路」完工,中華電信是否供線?
目前台灣各地縣市政府,要求先建築物報開工及報完工時要不要檢附NCC的「合格證明」,都沒有統一,造成會員不知如何因應?
在此為各位會員解釋說明:
NCC規定要求,先建築物報開工時,要先設計電信配管、配箱、纜線並送審查,審查合格後憑証明單檢附給縣市政府才會允許開工!
建築物報完工時,要完成電信配管、配箱、配纜線並送審驗,審驗合格後憑証明單檢附給縣市政府,而允許完工核發使用執照!
NCC有針對固網業者供線作規定,中華電信要確定建築物是否已經完成審驗,如果未完成不可提供線路供裝,【NCC為此特別發文給中華電信公司,確實執行審驗完成方可供裝電話線路,否則NCC會處罰中華電信公司】
所以會員不要忽略這一個問題,造成客戶無電話可用!有可能您的工程款也會延宕!
但是有些縣市政府沒有硬性規定要有〝電信證明〞,所以變成有些建築物沒有設計電信管線,或者沒有按圖施工,也有沒有送審驗 等等情事,到後來建物施工後,業主要申裝電話時,造成無法供裝!!
最後都是我們〝電信工程業〞會員再收爛攤子!
為此,公會特別通知會員,承攬此類工程之會員,縣市政府不特別要求者,電信管線也要依規定施作,只是沒有趕著送件的時間壓力!
提醒:首先確認電信設備是否有送審及設計圖面、水電是否按圖施工、無重大遺漏者再承欖,可以等差不多時再報審驗,審驗合格後一定通知中華電信佈纜(需要時提出證明),如此才不會耽誤到業主入住的時程!
會員千萬不要因為不需提供給縣市政府合格證明,而忽略依圖施工,造成日後不好收尾之重大事件!
台灣區電信工程公會 〝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審驗業務委員會〞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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