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函
主旨:為預防颱風季節從事臨時性高風險作業人員發生職業災害,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會員,加強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措施,以防止發生職業災害,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颱風季節常有相關從業人員,為辦理防風災準備工作或風災後搶救或建築物、廣告物、電信電路損壞修復工作,經常於建築外牆屋頂等高處從事高風險作業可能發生之危害,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並協助宣導,以維護相關高風險從業人員安全。
二、本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另規劃於114年7月15日至同年11月15日期間辦理加強勞動檢查,檢查發現違反前揭圖卡所列規定者,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新臺幣3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