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所簡介
  • 最新消息
  • 教育訓練
  • 會員專區
  • 產品搜尋
  • 共同天線
  • 招標訊息
  • 意見交流
  • 活動剪影
  • 下載專區

會員登入

忘記密碼
審查審驗類
Q:以前新建築物完工電信審驗有作網路配線,我們送檢驗都不用做網路測報,為什麼從105年8月5日以後新案件就要作網路線測報,這樣我們要增加很多成本,例如購買測試機具、要先作資訊插座、增加測試工作及如何向業主解說……。
A:首先要向各位會員說明,本會不論在電信總局時代或現在的NCC,都是每次修訂技術規範時必然會被邀請參加會議的單位。
在NCC於95年修訂「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施工技術規範」時第18章,就已經訂定:網路線路施工後要作成端(一端作牆壁資訊插座、一端作資訊插座面板組),還要作網路測試報告(需符合規範中的測試標準)。當時本會代表知道一台FLUKE測試儀器將近30萬,我們電信業者要花很多成本,所以當時公會代表全力反對,最後NCC勉強同意僅要預留網路管路,沒有作線路的方式解套,所以也不需要測試,這一拖也過了9年了。
惟寬頻網路建設係現代國家競爭力重要指標之一,亦是建構國人數位生活之基礎,NCC為加速我國光纖網路建設普及,故於104年3月4日通過「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公有建築物、集合住宅、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且使用類別為商業類或辦公、服務類等之新建建築物,規範應設置光纜相關設施。並重新修訂「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明定自105.8.5起新建物設計,光纖必須配置到DD宅內箱,所以DD宅內箱到資訊插座的線路也必須一起建置及作測試報告,所以本會也無法再阻擋了,特別作此說明。
 
Q:同上,以前我們在中南部透天住宅網路線在配線箱內都直接作RJ-45插頭,為什麼要改成作資訊面板組 (Panel)?這樣增加我們的成本支出!
A:修正起因同上。因為我們許多施工者都是一端作資訊插座,一端作RJ-45頭,為此本會范崇信常務理事及劉時淼講師也一再向NCC反映,如此多一障礙點,跳線誰要負擔?但是 NCC說規範會這樣規定,是參考國際標準的網路檢測規定,所以沒有插座對接頭的測試選項,只有插座對插座。如此一說,我們無言以對,祇能默然接受了。
 
Q:新規範施行表18-4及18-5都需要乙級技術士,聽說也要有「乙級電信工程業執照」的公司才能作承攬人,是否正確?
A:這純屬誤解!依據NCC訂頒的「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四條規定:電信工程業之登記分甲、乙、丙三級;其從事工程範圍規定如下:
1.甲級電信工程業: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
2.乙級電信工程業: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
3.丙級電信工程業:從事用戶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內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
本案,本會、技師公會一起和NCC協商時,就已瞭解:審查審驗是針對建築物責任點以內的電備設備,依上開規定是屬於「丙級電信工程業」可以從事的範圍,所以只要具有「丙級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的公司當然就可以來承攬,但如要做光纖,表18-4及18-5只要公司有一名電信線路或網路架設之乙級技術士,就可以來簽章了。
 
Q:以前公會通知建議大家去考電信線路或網路架設丙級技術士,就可以從事建築物屋內電信配線工程,但從105年8月5日以後,新案件80%都需要作網路線,表18-4也改成需要乙級技術士簽章,新建築物超過一定規模也必須建置光纖,要填送表18-4及18-5都需要乙級技術士,好像我們以前辛苦考上的丙級技術士已沒作用了?
A:這是NCC、勞動部、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及本會,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後才共同認可的規定,主要原因是現行丙級考試是以銅纜為主,但要做光纖就屬乙級的範圍了,這是技術提升,但丙級還是可以當承攬人。
 
Q:表18-6竣工報告書,我們電信工程商都是在施工完竣後,才報請各地審驗處審驗,但為何還需要再花一大筆錢叫技師到現場作竣工報告,而且這一份報告不但毫無作用;也對審驗毫無幫助,而且還沒有收費標準。
A:本會已在NCC修訂技術規範會議中一再的抗議及要求將這份不合理的規定刪除,但NCC及技師公會口徑一致,說這是屬自評表性質,不得刪除,本會將會持續向NCC反映及抗議。
 
Q:近期有會員反應公會辦理技術士簽章,收取上課費用是否過高?
A:因為105年8月5日以後新案件,開始送審驗案件需依新版的表格填寫送件;所以本會希望從一開始即為受訓學員設計一套完整的課程,該會員充份瞭解,包含法規要求的施工、配接、檢測;如何看圖施作、如何防止不當施工、量測機具的運用、光纖功率及損失的計算幾乎都涵蓋,畢竟這項教育訓練沒有詳細開辦過,所以收集很多看圖、施工、配接、檢測,的資料作成講義,公會也對此專門訓練一批講師,赴各地區就近服務,訓練結束還有專屬戳章。我們費用包含講義、師資、場地、製作戳章及郵寄等,這些都是為了服務會員,收費1,500元尚稱合理。
另外,也有會員反應「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也有為他們會員辦理講習,不但是免費還奉送一個丙級戳章。但我們仔細衡量結果,他們公會常年會費6,000元,我們是3,600元,上課講義內容經范崇信常務理事仔細看過,內容有很大差異,我們講的非常完整,他們只是做法令宣導,會員反映效果不佳。
 
Q:會員反應公會很多訊息及活動資訊都沒有收到?
A:本會現行對會員的通知方式,計有會員公司的傳真、E-mail、及配合每日發送的招標資訊一起發出。另外,本會有設有一個Lien「電信公會佈告欄」群組,歡迎會員踴躍加入。
公會也建置了一個APP,內容計有:活動訊息、會務報導、招標訊息、會員資料、會員查詢、公會行事曆、電信月刊內容及聯絡我們等多項功能,歡迎各位會員及同業先進踴躍下載運用,下載方式如下:
(1)安卓作業系統(Android):下載Play商店/Google Play搜尋輸入「電信公會」並下載安裝。登入會員帳號(會員編號5碼)、密碼(會員代表人身分證末3碼)。
(2)蘋果iOS作業系統:下載App Store開啟,搜尋:「電信公會」,並下載安裝。登入會員帳號(會員編號5碼)、密碼(會員代表人身分證末3碼)。
※之前有一些會員因為說常收到教育訓練傳真、公會寄mail的招標公告、會務活動等彙整資訊,覺得太煩多,而來電本會要求不要再傳了,本會即會將之避除,所以貴會員公司如不想再接收這類訊息者,可來電公會本會將會避掉。
會員公司電話或連絡網址有變更者請務必來電更正。如果還是屢收不到公會的訊息或針對以上下載方式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02-27013838,將有專人為大家服務。
 
Q:有關表18-4網路測試,是要採用鏈結或通道來測試?鏈結與通道要如何測試?
A:1.依據表18-4內容及技術規範第18章之18.5.1:配線系統測試型態以NSI/TIA-568-C之標準,測試型態可分為鏈結(Link)與通道(Channel)兩種,所以依技術規範規定2種系統測試型態均符合規定。
2.如果採Fluke的測試機種:Ⅰ.測試「鏈結」需要加上Permanent Link(永久鏈接模組線),有些機種是內含,但有些機種是選配。Ⅱ.測試「通道」需要加上2條標準跳線來測試,這2條跳線好壞會影響整個「通道」的結果。所以目前團購的DTX-1500是要用2條跳線,選用「通道」Channel的測試選項,再選擇纜線的規格(UTP / Cat-5e、Cat-6、Cat-6a)。
3.依據技術規範第6章材料之6.1.4對絞型數據電纜:(1)……UTP非遮蔽對絞型……,採用單心銅導體心線。……(3)連接電話插座及資訊插座之每一條對絞型數據電纜不得共用。
 
Q:對絞型數據電纜審驗是否要檢附完整測試報告資料?
A: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答復:
1.對絞型纜線檢測報告須檢附儀器產生之原始電子檔(Fluke Link Ware Document(.flw)),106年7月7日起實施。
2.非Fluke設備檢測時,仍須提供佐證檔案,供審驗處查證。如無法提供者雖不能強制要求,請特別查驗是否有造假嫌疑,並提報審驗中心處理。
 
Q:NCC各地區審驗處對透天建築物案件收費標準為何?
A: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答復:
計算標準係以建照數計算,五層以下之住宅每一建照總引進對數在20P以下者以A類收費,其餘建築物以總樓地板面積計算(再區分B、C、D、E類)收費,各類收費基準依NCC於99年10月29日公告之「建築物電信設備規費收費基準表」方式計算。
 
Q:承攬人送審準備電子檔有否需要附設計清單的電子檔?
A: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答復:
依據「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第11條第4項第2款規定,應附設計清單的電子檔。
 
Q:不論建物用途,當主幹用PE-PVC電纜,且用途是電話用時,有否必要設計採用UTP Cat-6等級作電話用途?
A: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答復:
依據「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工程技術規範」並無強制規定,但電信固網業者如有要求時,則以勸導方式辦理。
 
Q:送件人送審時有否必要填寫索取繳款代號書?
A: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答復:
依據「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第12條第2項建築物起造人應檢具文件向原辦理審查設計圖說之審驗機構申請審驗並繳交審驗費。收據對象為起造人,故無需另外再填寫索取繳款代號書。
 
Q:請問辦理電信管制器材經營許可執照需檢附哪些文件?
A: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答復:
請檢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申請書,再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各監理處提出申請。
1.申請製造業務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現行為現行為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變更登記表)。
工廠登記證影本或切結書。
2.申請輸入業務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現行為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變更登記表)。
3.執照費900元 (郵寄辦理者以郵局購買匯票900元,抬頭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PS.
◎新設立公司須先辦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函(申請許可函應檢附附表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申請書、公司預查表(已設立公司另檢附公司登記事項表)、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已設立公司,如僅新增營業項目未變更其它項目(如公司名稱、負責人、公司地址),本會為簡政便民,可先辦理經營許可執照,事後再向經濟部或各縣市政府辦理公司登記事項表營業項目新增。
檢附影本須蓋大小章。
 
Q : 請問辦理電信管制器材經營許可執照屆期換發或異動換發需檢附哪些文件?
A:請檢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換 ((補)發申請書,再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各監理處提出申請。
1.申請製造業務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現行為現行為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變更登記表)。
工廠登記證影本或切結書。
原經營許可執照正本,屆期者可提供影本。
2.申請輸入業務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現行為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變更登記表)。
原經營許可執照正本,屆期者可提供影本。
3.執照費900元(郵寄辦理者以郵局購買匯票900元,抬頭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PS.
1.檢附影本須蓋大小章。
2.原執照有效期限已過期者,請以新發方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