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
台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
課程名稱 |
電信線路綜合佈建進階班(課程代號:98798) |
報名/上課地點 |
報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1號7樓之5。 上課地址:南開科技大學(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8號,工程大樓:電腦網路實驗室E617、網路工程實驗室E221)。 |
報名方式 |
採網路報名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報名 |
訓練目標 |
1讓參訓學員熟悉NCC最新規定及相關作業規範2..熟悉電信線路之銅纜佈建操作研習。3.熟悉光纜工程設計、施工方式。 |
課程內容大綱 |
電信配線施工工法分析說明(4/22日,3小時,劉時淼) 資訊配線施工工法分析說明(4/22日,3小時,劉時淼)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試題解析4/23日,3小時,劉榮漢) 光纖工具及線材介紹、光纖儀表操作介紹(4/23日,3小時,鍾秋嬌) 通信技術電信線路銅纜分組實作(一) (二)(4/29日,6小時,劉榮漢) 光纖熔接機與接續說明及實作(4/30日,3小時,鍾秋嬌) OTDR與光機械接續子運用說明及實作(4/30日,3小時,鍾秋嬌) |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具本國籍。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5. 學歷:高中/職(含)以上。6.具通信工程施作基礎者、辨色能力正常。 |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
以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站報名順序為主,並依序遴選審查,額滿後列備取,並需等待公會通知,將參訓資料翌日起算7日止繳交,未完成繳交作業者,視為放棄參訓,另依備取順序通知候補學員繳件。 |
招訓人數 |
30人 |
報名起迄日期 |
106年3月22日12:00點至106年4月19日18:00。 |
預定上課時間 |
106年4月22日(星期六)至4月30日(星期日) |
授課師資 |
老師: 劉時淼:電信線路工程、智慧建築ICT整合規劃。 鍾秋嬌: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丙級術科監評、網路架設、計算機網路、微型感知網路。,超大型積體 電路設計製作、記憶體周邊電路設計、半導體元件。 劉榮漢:交換設備安裝、電信工程、網路整合系統規劃。 助教: 萬智新: 電信設備及網路線路工程、交換機安裝、維護。 陳濟應:通信工程、網路整合、光纖接續工程。 |
費用 |
實際參訓費用$5,170(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補助$4,136,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034)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
退費辦法 |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2.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1)因故未開班。(2)未如期開班。(3)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3.訓練單位辦理退費時,應於一個月內將費用退還學員。 |
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六十五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之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五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並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僅投保裁減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5或175)及職災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6)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
聯絡電話:(02)27013838*300 聯絡人:傅淑華 傳真:(02)2707-3939 電子郵件:tteia@tteia.org.tw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申訴電話:0800-777888 網址:http://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電話:04-23592181 朱婉婷小姐 分機1516 電子信箱:wtjhu@wda.gov.tw 沈勤智先生 分機1508 電子信箱:chinchih@wda.gov.tw 蔡亭鈴小姐 分機1551 電子信箱:tinlin0928@wda.gov.tw 傳真:04-23590893 網址:http://tcnr.wda.gov.tw/ 【106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申訴電話:04-24608375分機201~218 傳真:04-24638491 |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